催促赔偿、心理辅导、发教育令......南阳宛城法院用真心护佑未成年健康成长
2023-06-02 11:01:29 来源: 河南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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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新闻记者 张治中 通讯员 刘娟

临近6月1日儿童节的几天,埋头于月底办结案件的南阳市宛城法院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分外忙碌,一起判决后的未成年人格权纠纷案件,因赔偿不到位,他奔走在几名被告家中催促履行,因受伤害未成年被打后心理出现问题,他邀请来专业心理咨询师予以帮助,因几名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责任缺失,他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相关资料图)

群殴同学发布视频,校园霸凌伤人毁己

13岁的小海是一名留守儿童,跟随奶奶生活。与小海同校的5名学生在知道小海父母远在新疆打工的情况下,经常性辱骂、刁难小海,还曾勒索小海钱财,且采取恐吓等手段,威胁小海不准告知其家人。

一次,该5名学生召集另外7名在校生对小海进行围殴,采取用拖鞋扇头、掌掴、拳头捶击胸部等一系列行为,并且将殴打辱骂小海的过程制作成视频,公开发布于网络上。小海严重受伤导致住院,小海的奶奶到公安局报案,但因该案中欺凌小海的12名在校学生均系未成年人,且未满14周岁,经公安机关调查该案件未上升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所以在责令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的同时未对其进行处罚。但此事对小海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小海两次住院,且极其恐惧经常做噩梦,小海的父母也因此从新疆赶回家中。为维护小海的合法权益,小海父母将施暴的12名学生诉至宛城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12名被告对小海做出赔偿。

收到案件后,茶庵法庭庭长王海燕对此案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到当地学校、派出所走访调查案件详情。经查明,12名被告对欺凌小海一事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通过公安机关以及法院对原被告的相关询问笔录明确,12名被告均对小海进行不同程度的殴打,造成小海受到伤害,12名被告对小海的伤害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官从快从细审理,并依法作出12名被告向小海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6000余元的判决。

法官判后全程关注,多措并举挽救少年

因此案涉案主体为未成年人,王海燕作出的判决生效后,他仍不放心后续的赔偿和孩子们的健康成长问题,便多次采取电话联系和走访的形式,关注判后情况。

王海燕了解到,事情发生后,受害学生便随父母转学新疆,但因经常性遭受欺凌,且被打视频被公布于网络,对小海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至今还经常被噩梦、失眠困扰,不能正常学习生活,产生了心理问题。王海燕便积极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小海提供心理援助。5月27日,王海燕与远在新疆的小海父母沟通后,在志愿者赵娜等几名心理咨询师的热心帮助下,视频连线了小海并为其开展了心理辅导,帮助他建立自信、阳光的心态,积极应对今后的学习生活。

依法作出判决后,王海燕关注到还有几家被告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支付赔偿金,考虑到“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他又逐一上门走访释法析理。最终,全部赔偿金均在5月31日之前履行到位。

解决了判决履行问题,王海燕深知问题的发生不仅仅在于未成年本人。为避免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的职责,王海燕还积极对原被告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在6月1日儿童节当天,发出多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指出原被告父母存在的问题,引导家长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双方当事人父母均表示,以后会加强对孩子的关心与引导,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学校要关注校园欺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向未成年人传递法律理念;家长也应该密切注意孩子的异常举动,提醒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防微杜渐,及时发现不良行为,找到解决办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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