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源头防控 协同源头 相信科学 健康生活
2019-02-25 14:51:35 来源: 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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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亥猪年伊始,水饺被曝检出非洲猪瘟病毒,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涉事企业积极担当,主动进行合规原料猪肉进厂二次非洲猪瘟检测,做到原料猪肉加工企业“批批检”。相关部门更是第一时间重锤出击。2月18日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就联合下发《要求猪肉制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公告,派出联合督查组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要求猪肉制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原料的管控,落实检验检疫票证查验规定,完善非洲猪瘟检测和复核制度,防止染疫猪肉原料进入食品加工环节。同时,要求各地全面落实防控责任,规范信息报告和发布,对不按要求履行防控责任的企业,一旦发现将严厉查处。

尽管涉事企业表态“批批检”,并不代表万事大吉,部门联合行动中多次提到“猪肉原料管控”是关键所在。食品安全专家钟凯表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食品安全问题。猪瘟病毒不耐热,加工处理会失活,烹饪处理也会失活,但DNA检测仍然可以检出。食品中检出猪瘟病毒,需要从养殖、屠宰、运输的检验检疫角度查传染源,猪肉制品进行病毒筛查既无必要也不可行,非洲猪瘟暂无疫苗,加上散养户较多,养殖行业还会出现点状暴发。

同时了解到,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型企业,处于养殖、屠宰类行业的下游,所处行业对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存在不足,即便原料猪肉来自非疫区且索证索票齐全,也很难保证产品绝对不受污染。所以,我们仍需清楚地了解,源头防控、协同共治、消灭非洲猪瘟才是题中之意!

打赢非洲猪瘟歼灭战,关键是依法监管,严格按《动物防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开展防控工作,落实防控责任制。

此次非洲猪瘟的暴发,农业部门防疫处置的必要防护措施是避免病毒扩散危害养殖业。非洲猪瘟对我国畜牧养殖业,既是冲击也是整改优化的契机,尤其在对地方品种猪资源的保护方面,政府、企业、专家、社会团体将大可作为。如加大投入,改善猪场卫生设施,建设围墙和隔离带,实行全面封场,并清空周边散养猪,控制猪场周边道路禁止生猪运输。在出售时建立场外中转站,由内部车运输中转,并按高标准消毒措施实施消毒。如有条件,可借鉴是英国的“冷冻方舟”(The Frozen Ark)计划,未雨绸缪,进行地方品种资源遗传物质的冷冻保藏。

任何疫情,在预防救治之前,必须了解其病原特性及传播风险;任何政策,在计划实施之后,必须兼顾其宏观意义及微观影响。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猪的一种以高发病率和高死亡率为特征的急性接触性动物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非洲猪瘟本质属性只是一种接触性传播的动物传染病,在当前快节奏、大流通的背景下,我国有良好的条件彻底根除该病,而彻底根除该病,并非一人之力一时之功,事后监管不如事前预防,必须树立信心协同共治,真正做到“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置、减小扩散”。坚信非洲猪瘟定将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应对下烟消云散。

尽管非洲猪瘟危害巨大,但经过多年的努力,很多国家通过一系列的净化措施彻底消灭了它,尤其巴西从首次发病到根除才用了7年,而真正从制定根除计划到彻底根除仅仅用了4年而已,成功国家广泛推广的禁止泔水喂猪,及时发现和及时扑杀,限制转运,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教育培训,经济补偿,全面检测等经验,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影响非洲猪瘟净化成败的关键因素。

最后,也请允许笔者郑重科普——

联合国粮农组织首席兽医官卢布斯先生:“非洲猪瘟病毒并不会向人类直接传播,也不是一个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副主任黄保续:“六十多个国家发生了非洲猪瘟,没有人因为吃猪肉而感染非洲猪瘟的情况。”

请理性对待非洲猪瘟,相信科学,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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